立遗嘱也是一种理财
在中国很多人没有立遗嘱的习惯,觉得很晦气。
但是立遗嘱,可以省掉很多麻烦跟纠纷,特别是有钱人,现金,房子,股票,古董等等财产多种多样,没个遗嘱继承人要是能协商好太好不过了,如果协商不成,往往很麻烦。大家可能会觉得,我又不是豪门,不是特别有钱,这个关我什么事呢。
其实,我今天要讲的就是立遗嘱对普通人的作用。
遗嘱,其实讲的就是财产怎么分嘛,可是如果你连他有哪些财产都不知道,分个毛线?
财产有很多,上面讲了,现金,基金,股票,保险,房子,车子,古董,字画,版权都算。
现金,房子,车子,古董,字画,版权等这些显而易见我就不表。
就说银行存款吧,现在的银行,除非你欠他钱,否则他是不会找你的。当事人挂掉,他也不会知道,更不会跑来跟你说,嘿,你家谁谁在我这里存了几百万,快来领回去。
不过这个也不是特别难办,如果有卡,多少还是能查的到的。如果大家不像我这么奇葩,还会用那种卡面已经掉了一层皮,卡号都不知道什么的卡的话,这个问题多少不难的。
再重点说保险
其实保险很多这样的例子。
由于保险的特俗性,很多人忌讳说这个(特别是寿险),也有很多人偷偷的给自己买,给家人买,除了自己没人知道。因为不想给别人知道,所以往往也没有保留保险合同,发票等资料。就是这样才要命,这世上只有自己跟保险公司知道这份合同,可是保险公司不会每年都跟你回访啊,啊你还活着不,要不要理赔啊?保险公司是那种,你报案他才受理的,你不报案,他知道也可能当不知道的。(有一种情况除外,比如特大灾难,比如汶川地震,马航失联,伊春空难等)
大家注意,保险也是有理赔时效的。过期不理的啊。
我国的《保险法》在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上面这段话,简单的语言说就是,除人寿保险以外的保险,比如意外险,重疾等保险,在你知道保险事故的时候,2年内有效。寿险是5年。
大家注意这里有个词,叫知道保险事故,意思就是说,在你知道这个人意外了,得了重疾这个事,而不是你知道这份保险。切记哦很多人都误会说是你知道这份保险合同。
不过“你知道这个保险事故发生”这个其实有很多文章可以做,具体的嘿嘿不展开啦。
哦,我们回到立遗嘱这个事上来,你要是立了遗嘱了,把你全部的财产说清楚了,就不会有以上保险失效的问题,保险,往往是一大笔钱啊。。。虽然可能是你留给你的亲人的,你就不怕可能碰上猪一样的队友,明明给她留钱了,结果人还拿不到。。。
另外,立遗嘱有个重要的点,我跟大家说说。
1、遗嘱里面一定要详细说明你的财产,最好附个详单,现金都存在哪个银行,保险什么什么
2、遗嘱里面的财产一定只能是你的。这点很多人犯错,比如房子,说把房子留给谁谁谁,啪对不起,这份遗嘱可能无效,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夫妻一人一半,你只能立这一半房子的遗嘱,立全部房子的遗嘱会导致这份遗嘱无效。
这个问题有个很容易解决的,就是在立遗嘱的时候多加一句“属于我的部分”比如xxx房子属于我的部分,现金属于我的部分,基金股票属于我的部分,就完事ok啦。
另外,如果还是不习惯立遗嘱,至少有个财产清单。
从保险角度,希望各位都能妥善保管好保险合同,发票,代理人电话等。(最好在保险合同的哪个明显的未知注明代理人电话,如果是没有代理人的,注明如何理赔)
感觉立遗嘱像是有钱人才做的事,不过来,我们要按富人的思维方式思考跟做事。
我3-4年前刚学理财规划的时候,立过,后来丢哪里去找不着了哈哈。
遗嘱不是要公证么?
你有公证么?
像咱这样的,钱不多的,估计没有公证的必要性
为了那么几块钱,兄弟姐妹撕破脸,太奇葩了
遗嘱不需要公证,但是有公证过的遗嘱,比没公证过的遗嘱更有法律效应。如果当事人有2份遗嘱,一份有公证,一份没有,那是以有公证为准的。
如果2份都没有公证,以后面时间的为准。
亲爱的,国内都没有立遗嘱的习惯。好像立了遗嘱,就是在咒自己似得。我不是很能理解这种情绪。我每次出差前,都要重申我买了多少保险,钱存哪里
这算是变相遗嘱了
嗯嗯,财产备份单,就是这样。让别人知道你有哪些银行卡,理财产品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