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梦碎可以这么美——《了不起的盖茨比》
PS:转载老公的文哦,
小李魔性剧照镇楼:
写在前面: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之后,我在豆瓣上看了看书评,发现竟然有差不多三成的读者是因为读了《挪威的森林》之后才开始看《了不起的盖茨比》。这大概也与村上村树先生在《挪威的森林》中不遗余力地借主人公的口来推荐本书有关,这是一本“任何时候翻看任何一页,从来都不会令人失望的书”。以我本人读这本书的经历,也称得上是我最认真读过的小说。第一次连续读了两遍的小说,在第一遍读完最后一页之后,就立刻回到最开头,开始重读本书,生怕第一遍时漏掉了哪些精彩的章节。在读第二遍的时候,又抽空把梁文道先生的《一千零一夜》最开始的三集看了两遍(《了不起的盖茨比》正是该系列评论的第一部作品)。第二遍尾声时,又去把新晋影帝小李在2013年担当主演的同名电影看了一遍。算是全方位对本书有了了解以后,才敢在这里写上两笔。
幻灭到底可以有多美,我想,大概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里面所写的这个样子。很多书评认为这是一本爱情小说,或者说这是一本励志小说。可是在我看来,如果这仅仅是一本爱情或者励志小说的话,那么它只配摆在书店一进门的第一个架子上面,顶着畅销书的名头来赚一些稿费罢了。根本不可能称为一本足以传世的作品。如果要我用一句话来总结这本书的话,没有比梦想与梦碎更恰当的啦。
盖茨比的梦是一个逆袭的梦。一个来自乡下的屌丝,靠着一些不法勾当成了暴发户,梦幻城堡一样的豪宅,纸醉金迷的Party。达官显贵,名流名媛都是座上客。整个梦境还差最后一步就完美了,就是隔着海湾的那盏绿光。而那盏绿光的后面,是他五年多来念念不忘的情人黛西。只要拥有了黛西,盖茨比就完成逆袭, 他将彻底融入上流社会。没有人会在意他卑微的出身。
黛西的梦是一个公主的梦。二线城市的大家闺秀,容貌倾城,憧憬着王子公主般的爱情。因为盖茨比编造“贵族军官”的形象而爱上了他,却最终选择了一个真正出自名门望族的汤姆成为自己的老公。这桩所谓的婚姻只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的几十年可以一直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为了这种生活,即使爱情早已冷却也无所谓,即使老公汤姆在外面胡搞乱搞也无所谓,即使最终牺牲掉盖茨比也无所谓。因为公主是不会在意她众多的追求者。
汤姆的梦是一个世袭的梦。世家贵族,名校背景,老婆黛西是名噪一时的美女,情人茉特尔是风情万种的少妇。老婆是面子,情人是里子,在豪门望族之间游刃有余。一心只为了维护所谓贵族的尊严和家族的名誉,任何暴发户都不能动摇他的生活,任何丑恶勾也都必须带着彬彬有礼的面具。
主人公尼克的梦是一个奋斗的梦,中产家庭,名校毕业,纽约闯荡,励志要混出个人样。他既羡慕自己的大学同学汤姆,又对自己所处的阶级有清醒的认识。他希望自己像邻居盖茨比那样,但又对盖茨比的虚荣有所不齿。他匍匐于交易所乏味的工作中,却又维护着自己可怜的道德底线。
茉特尔的梦是一个贵妇的梦,出身底层,姿色颇佳,一心想要通过婚姻改变自己的人生。可是老公威尔逊不能实现她的梦想,因此甘心成为高富帅汤姆的情妇,做着有朝一日成为贵妇的梦。为了讨汤姆的欢心,甚至拉上自己的亲妹妹也在所不惜。
威尔逊的梦是一个苟且的梦,城市底层,为着一餐一饭努力工作,忍受着老婆茉特尔的奚落和高富帅汤姆的白眼,只不过为了能买下那辆车,带着自己的老婆茉特尔逃离纽约,去另一个城市生活。
……
整本书的上半部,作者用很不少的篇幅来阐述每个人的梦想,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可以美梦成真,甚至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可以永远在梦中不要醒来。可是,与残酷的现实一样,每个人的梦都碎了。
盖茨比的梦碎了,他所谓的深爱着的黛西,只不过是爱黛西所代表的那个阶层。正如他自己所说“黛西的声音充满了金钱的味道”,他挥金如土,费尽心思要把黛西带回自己身边,只是为了证明自己已经成为了“某些人”。然而,一颗子弹击碎了这一切,梦幻城堡,已是人去楼空;纸醉金迷,最终物是人非。曾经的达官显贵,名流名媛,在他的葬礼上竟无一出席,即使是生意上最最亲密的伙伴,也只是以一句“在人死以后,我个人的原则是不管闲事”拒绝了送他最后一程。在生命完结的那一瞬间,盖茨比是否明白,他与所谓的上流社会中其实有一堵厚厚的墙,那堵墙原本就不是他这样一个屌丝可以动摇的了。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像墙撞了过去,得到的只有无情的反弹和无望的哀叹。
黛西的梦碎了,她最终放弃了盖茨比,放弃了唯一可能获得爱情的机会。她离开纽约这座浮华的城市时,是否知道盖茨比已为她而死?书中没有说。可是我想她或许不知道,或许选择了不知道。可是无论怎样,那曾经的公主梦却永远不会实现了,她再也不可能等来属于自己的王子,只能化身为丈夫汤姆用来装点门面的漂亮衣服。
汤姆的梦碎了,老婆与他貌合神离,情人为他命丧黄泉,名誉扫地。他用一个个精心设计的圈套最终要了盖茨比的性命,同时也戳穿了盖茨比“伪上流”的面目。可是我想,盖茨比最终还是伤到了他,哪怕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汤姆赢得了一场惨胜,却永远失去了黛西和贵族的尊严。
尼克的梦碎了,那个雄心勃勃的年轻人,在自己三十岁生日那天看到了人性中所有的丑恶,曾经让他流连忘返的纽约,”竟是这样鬼影幢幢,面目全非到超过了眼睛矫正的能力”。铅华洗尽,虽然只是一个三十的年轻人,却已经心灰意冷。他保留了最后的良知,离开了这座充满了狂想与冒险的城市,回到了最初的原点。
茉特尔的梦碎了,鸡窝里面永远飞不出金凤凰,底层的人没有那把“通向树顶的梯子”。活着是富家公子手中的玩物,死了,也只能是富家公子手里的棋子。
威尔逊的梦碎了,即使是那种最最普通的“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他都没有资格享有,他只是一个不起眼的石子,被时代车辆轻松碾过。
……
“所有的生命,都是一个毁灭的过程”。
第一次读完本书的时候,一直觉得这本书戳中了心中的某个地方,让我辗转反侧。直到我看到一个书评里面这么写到“ 如果把纽约换成北上广深,那么相信99%的人都能在书里找到自己“。突然顿悟,原来九十多年以来,这本书犹如一个魔镜,让一代又一代的人在里面看到了自己。每一个读者都能在书中找到自己的,或者曾经的自己。书中有一个细节,堪称整本书最悲情的地方。那是在盖茨比死后,他的父亲从乡下赶来参加自己儿子的葬礼,给主人公尼克看了盖茨比年少时给自己订的时间表,读书,锻炼,学习礼仪,时间精确到以半小时为单位。那一刻的盖茨比仿佛就是我们自己,年轻时你觉得自己是天之骄子,是命中注定要做成为“Somebody”的人。为此我们努力向前,逆水行舟。可是真正到了社会以后,发现自己的梦想其实实现不了。更多的是挣扎于无奈。如同本书中最后的那句话一样——“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被推入过去。”梦碎,才是更现实的东西。
甚至连本书的作者,斯科特.菲兹杰拉德,也同样如此。我一直以来有这样一种看法:一般稍微有点追求的作者,一生中一定有一部作品是献给自己的。犹如《老人与海》之于海明威,《红楼梦》之于曹雪芹,《了不起的盖茨比》其实也是菲兹杰拉德一生的写照。那同样是一个梦碎的过程。梦的开始很励志,平民出身,除了一些文字天赋之外没有任何的优势。在成名之前,他遇到了初恋情人姞内瓦,同样的出身名门,同样的高不可攀。姞内瓦父亲的一句——“穷小子休想娶富家女”终结了他所有的幻想。于是他报名参军参加一战,抱着找死一般的念头冲锋陷阵,却在血肉横飞,苟活残喘的战场上收到姞内瓦结婚的信件。很多年以后,当他名扬天下,稿费惊人,每千字的稿酬足以秒杀现在市面上任何畅销书作者。迎娶美人珊尔达入怀,一时间成为郎才女貌的典范。可是婚姻不幸,珊尔达每日挥霍无度,逼得菲兹杰拉德不得不每日拼命写作,以维持这样的开销。常年的压力与无节制的生活最终摧毁了这位一代天才,最终以45岁的盛年死于酗酒引发的心脏病,死时已身无分文,遗物中有两百多页他当年写给姞内瓦的信。然而斯人已逝,一生的爱恋也早已随风而逝。当我放下这本《了不起的盖茨比》,看到作者的这段唏嘘往事时。突然想起一个人,一样的天赋超人,一样的情深款款,一样的婚姻不幸,一样的英年早逝,甚至,两人所处的时代都惊人相似,同样的,两人也都留下了足以传世的作品。那个人,叫徐志摩。
另一个非常值得一提的还有我所读这个版本的译者巫宁坤先生,读的时候就觉得译者的水平绝非凡人。也正是因为巫先生这种文学大家的翻译,才让这本名著可以泛起很多中文读者内心的波澜。随手查了一下巫先生的生平,竟同样是一个梦碎的人生。生于二十年代,留学美国的博士,以拳拳赤子之心回国效力,却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屡遭迫害。七十年代末终于平反,偶遇当年的好友,此时作为嘉宾回国的李政道。回想起数十年前二人美国分别时的场景,感慨浮生若梦,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君为公卿座上客,吾自苟且渡余生。人生无常,无过于此。
事实上,连这本书本身,命途同样多舛。根据梁文道先生的介绍,本书写于二十年代,出版之初并不为人所重视,菲兹杰拉德生前,本书也仅仅卖出四万多套。一直到了二战时期,本书才成了畅销书籍,进而又成为了了不起的文学名著。一时间洛阳纸贵,当街头巷尾都在谈论这本《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时候,它的作者菲兹杰拉德已经贫病交加,告别人世。从这一点来说,《红楼梦》的命运似乎要更好一些,至少曹公在生前就看他的巨著在社会的影响。
断断续续写了几天,终于算是写完了这本书的评论。小李那版电影可以看看,但是我个人觉得距离全书的精髓还是差了一些。不过电影原声非常赞,尤其是主题曲《Young and Beautiful》,特别推荐给大家。网易音乐有一个歌词译本,也译的非常漂亮:
I've seen the world ,Done it all, had my cake now
看彻繁华,尽失初妆
Diamonds, brilliant, and Bel-Air now
纸醉金迷,历尽沧桑
Hot summer nights, mid-July
仲夏夜茫,七月未央
When you and I were forever wild
起初你我年少轻狂,不惧岁月漫长
The crazy days, the city lights
纵情时光,华灯初放
The way you'd play with me like a child
你我嬉戏痴狂,童稚之心难藏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m no longer young and beautiful
当韶华逝去,容颜不再,你是否爱我如初,任地久天长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 got nothing but my aching soul
当一无所栖,遍体鳞伤,你是否爱我如初,任地老天荒
I know you will, I know you will
我深知你会,我深知你会
I know that you will
我深知你的爱经久绵长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m no longer beautiful
当容颜不再,你是否爱我如初,地老天荒
I've seen the world, lit itup as my stage now
荣华过场,舞台聚光
Channeling angels in the new age now
时空流转,冠冕新王
Hot summer days, rock and roll
仲夏夜梦,歌曲激昂
The way you'd play for me at your show
你盛装登场,独为我而唱
And all the ways I got to know .Your pretty face and electric soul
精致脸庞,灵魂不羁狂妄;一眼千年,我一睹难忘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m no longer young and beautiful
当韶华逝去,容颜不再,你是否爱我如初,地久天长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 got nothing but my aching soul
当一无所栖,遍体鳞伤,你是否爱我如初,地老天荒
I know you will, I know you will
我深知你会,我深知你会
I know that you will
我深知你的爱经久绵长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m no longer beautiful
当容颜不再,你是否爱我如初,地老天荒
Dear lord when I get to heaven
神明在上,若将引我入天堂
Please let me bring my man
可否有他相伴身旁
When he comes tell me that you'll let him in
让他随行,让他入场
Father tell me if you can
请应允我的最后愿望
All that grace, all that body,all that face makes me wanna party
惊鸿过影,让我沉沦疯狂
He's my sun, he makes me shine like diamonds
彼为吾日,光芒如宝石夺目,璀璨闪亮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m no longer young and beautiful
当韶华逝去,容颜不再,你是否爱我如初,地久天长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 got nothing but my aching soul
当一无所栖,遍体鳞伤,你是否爱我如初,地老天荒
I know you will, I know you will
我深知你会,我深知你会
I know that you will
我深知你的爱经久绵长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m no longer young and beautiful
当韶华逝去,容颜不再,你是否爱我如初,地久天长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 got nothing but my aching soul
当一无所栖,遍体鳞伤,你是否爱我如初,地老天荒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m no longer beautiful
当容颜不再,你是否爱我如初,地老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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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现在很高产啊,我最近忙于追剧这个月的笔记还没完成
,跟着老公的步伐,努力努力
写的真棒
真的写得太好了,,你写的
你老公写的?感觉文笔好细腻啊
这本书我昨天刚看完,正在打算写读后感 话说你老公的心思很细腻,而且角度也不错哦~
昨天晚上公众号看了 不过没有留言功能 还在想你会不会搬着来
真是超级文艺的老公哟,看完书评我也打算看看这本书了,哈哈
很精彩呦,感谢分享,书单上会加上巜了不起的盖茨比》
谢谢分享,感激
最近正在看这本书
哈哈,我也是,也打算下一本书就是这个了。跟着他看了会电影,结尾的这首歌也是超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