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57天#做自己的骑士,相爱相杀
去年这个时候,噢大概要再早一些,我央求闺蜜教我骑自行车。
本来觉得她不会是个好师傅,因为她一看就没什么耐心,当然事实上也八九不离十,后来也不知是她的作战方针效果显著还是我自己悟性高,就学了一次,不到半小时,就自己歪歪扭扭地骑走了。练习了几次后,就开始嘚瑟了。
我还不会骑自行车的时候,老听大伙儿说:这学骑自行车啊,没别的,多摔几次就会啦。大概是因为这样,所以一次没摔地学会了骑自行车的我,内心多多少少是骄傲的。
我家靠近重庆,去过重庆的人都知道,即使是城中心,道路也是成大大小小的不同坡度的,很少有水平线的道路,我家门口的道路,则坡度更大。我家到公司是五公里的上坡路,某天我心血来潮,吃奶的力都快用尽,总算把车骑到了公司,下班可就刺激了,一溜儿的下坡路,骑起来跟飞车似的,我自己心里也特别没底,好在还是安全到家了。
没过多久,对门的发小邀我一起骑车到县城去,我家到县城大概是三公里多点的下坡路,有了上次“长途跋涉”到公司的胜利,这次骑得更嘚瑟了,可这才嘚瑟了没多久,出事儿了。本来一路顺风,没想到拦路有一小段坑坑洼洼的烂路,没有骑这种路的经验的我,在看到这一段儿的时候就慌了神儿,车刚踏进坑洼地,就连人带车飞了出去,准确地说,是车毫发无损地歪到了路边,而人是脸先着地,顺着下坡路擦行了好远,浑身是伤,原本的大脸,肿的比猪头还大。路过的司机们纷纷减速,有人似乎想要帮忙,不过大概是看清我的惨状后,又陆续加了油门儿离开了,而我自己艰难地爬了起来,拍了拍一身的尘土,然后很淡定地跟发小说:你帮我把车弄回去啊,我没事儿,我去前面加油站洗洗然后叫朋友接我去医院。。当时自己不知道自己的鬼样,只觉得浑身疼,脸是麻木的。
到医院急诊,消毒的时候就晕了过去,检查结果是:右脸需要缝7针,左手手腕骨折,身上多处擦伤。基本上都留疤了。当时的惨烈就不详细说了,不过说起这些,也挺佩服自己的,从头至尾都特别淡定,照镜子看到自己惨不忍睹的样子居然还能没心没肺地傻笑。
那次“车祸”后,我就没碰过自行车了,不是不敢,而是家里人不让,美其名曰:对你不放心。
现在自己一个人在这座自由温暖的城市生活,终于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了,反而没那么热切地想骑了。
今天一时兴起,借了同事的“宝马”,独自奔向珠江边,在人行道上以龟速艰难前行,技术不佳外加人流量大,骑得各种憋屈,最后终于忍无可忍,骑上了大马路的自行车道(可见对于骑自行车这项运动,我的内心是住了个躁动分子的,毕竟,我是这么淡定的一个菇娘)。
补充一下,淡定而又不靠谱。
晚上的滨江路车不多,前面有个同样骑车的大叔,一直跟我同路,于是我就跟在他后面骑啊骑,结果一不小心误进了中建局大院儿,正撒欢儿地骑呢,被突然蹦出来的一群“勇士”给包围了,我近视,这地儿又黑,我是被狗吠声给吓停的,好家伙,目测至少七只大狗,其中两只的嘴离我白花花的大腿只有大概一个巴掌的距离,吓得我一动不敢动,等着人来救场,没一会儿出来个穿白色制服的壮汉,第六感告诉我,这人跟我一样指望不了,他让我别担心,慢慢骑出去就行了,可我才骑了不到三米,一群狗就扑了上来,其中两只眼看就要咬到我了,我赶紧停了下来,根据自己的经验,应该淡定地走出去才行,于是我也这么做了,果然,“勇士”们没有再为难我。
想起自己为数不多的骑自行车经历,竟生出惺惺相惜之感,似是“相爱相杀”,他之于我,注定是与众不同、独一无二的。我时常想起曾经在张家口大草原策马狂奔的畅快,也许,我是渴望做一个优秀的骑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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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么娜么该条评论已被删除哈哈我倒是觉得挺好玩儿的。传说中的…好了伤疤忘了疼,哦不对,伤疤都还没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