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基金用户(投资人)
乙方:北京新工场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信普泽”)代销基金产品的公开法律文件以及宜信普泽和乙方签订的《基金业务战略合作协议》,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基金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规范各自业务行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她理财平台:本协议下的她理财平台(以下简称“她理财”)指由北京新工场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和管理的在线交易平台,包含她理财官方网站(网站中文名:她理财;网址:https:// www.talicai.com)及自主开发的手机App等渠道。本协议中,乙方与她理财应视为一个法律主体。
2、基金服务:指甲方通过她理财自动申请,经乙方审核后,在宜信普泽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定投、转换、自动投等服务。
3、绑定手机号码:指甲方在申请基金服务时,指定关联她理财所绑定的手机号码。乙方可通过此手机号码向甲方核实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甲方需确保使用基金服务时,仅有一个绑定手机号码。
4、基金产品:指单只基金,或者基于一定的投资目标或策略选择部分基金构成的一种组合。
5、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甲方开立的,用于记录甲方持有的基金份额、份额变动、结余情况及基本资料的账户。
6、基金交易账户:指甲方通过乙方由宜信普泽所开立的,记录其买卖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7、认购:指开放式基金募集发售期内,甲方通过乙方在宜信普泽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甲方通过乙方在宜信普泽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9、赎回:指甲方通过乙方在宜信普泽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10、基金转换:指基金存续期间,甲方通过乙方在宜信普泽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成同一注册登记人登记的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的其它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11、定投:指甲方通过乙方在宜信普泽提交申请,约定固定周期、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投资基金的名称等,由宜信普泽合作的支付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甲方指定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12、T日:指乙方受理甲方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申请开放日(下文简称“开放日”)。
13、T+n 日:指自T日起第n个开放日(不包含 T 日)。
本协议下的基金业务是指开户、交易、转换和自动投等;乙方根据甲方在她理财下达的投资指令代理其在宜信普泽开立的基金交易账户进行业务执行。
一、基金账户的开立
二、基金交易业务
甲方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可在她理财实现以下交易:
1、基金申(认)购
2、基金赎回
3、基金定投
甲方通过乙方在宜信普泽提交申请,约定固定周期、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投资基金的名称等,由宜信普泽合作的支付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甲方指定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甲方可通过乙方对基金产品,进行定投设定、修改、终止。
4、申请撤销
甲方通过乙方在宜信普泽提出申购申请撤销和赎回申请撤销。
5、变更分红方式
甲方通过乙方在宜信普泽提供出变更基金分红方式。
三、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乙方根据市场行情和基金产品策略详情规定,代理甲方进行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
2、交易时间:基金转换业务可随时发起,无在途交易时可随时发起赎回,在途交易包含申购未到账份额、转换期间正在转换未到账份额。
3、交易转换原则和策略:
请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条款,您点击“充值”、“提现”或“赎回”即表示完全同意且接受本《基金用户服务协议》,并愿受其约束。
4、甲方同意此协议则视为甲方已确认并全权委托乙方根据产品策略或基金转换规则进行基金份额转换。对于最终申购成功与否及确认基金份额,均以该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数据为准,甲方对基金交易盈亏自行全权负责。
四、基金自动投业务
1、基金自动投业务,是指甲方在她理财上对基金产品进行的自动投设定启用、金额修改、停止,乙方根据甲方的设定代理其向宜信普泽发起相对应的扣款、停止、撤销等业务。
2、业务规则:
3、甲方同意此协议则视为甲方已确认并全权委托乙方进行基金自动投资。对于最终申购成功与否及确认基金份额,均以该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数据为准,甲方对基金交易盈亏自行全权负责。
甲方的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行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并应承担因上述交易行为发生的资金划付等银行相关费用。
1、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乙方对基金的业绩不做保证,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基金业务中进行的任何操作均以该基金登记注册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2、乙方已然尽最大限度地采取了合理措施保护甲方资料和交易活动的安全。尽管如此,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乙方在此郑重提示甲方进行网上交易仍然存在风险。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3、但甲方如若同意本协议并通过她理财在交易系统进行基金交易即被视为充分了解知晓基金投资的风险,并能够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损失,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4、甲方承诺购买基金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意愿真实有效,未受非自身以外因素强迫。并承诺自行承担因违反本条规定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全部赔偿责任。
1、乙方系统记录的甲方她理财基金信息的数据电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通过她理财平台传递的指令、基金交易信息等),为双方认同的书面证据,为该交易的有效凭证,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她理财基金服务不寄送纸质对账单,甲方可通过她理财核对交易记录。如甲方对交易有异议,可致电乙方客户服务电话010-85175438。
3.如乙方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有权不认可或不执行数据电文表达的甲方指令:
4.甲方通过她理财所进行的一切经过认证工具认证后的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甲方指令一经发出,除乙方允许情况外,不得要求撤销。
1、甲方知悉并同意,乙方系统及她理财系统存储的与服务相关的数据电文是甲方使用她理财基金服务的有效书面证明。
2、甲方认可,甲方使用她理财登录密码登录她理财使用她理财基金服务的行为,即视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甲方签章行为,即构成甲方可靠的电子签名,均表明甲方认可其中交易的内容。
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应及时通过她理财按提示流程进行操作,否则可能产生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她理财基金功能等风险。甲方应承担未按乙方提示流程进行操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1、乙方因下列原因而未及时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知悉并同意,如任何非甲方应得款项错误存入甲方的基金账户,乙方查实确认后,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或有权部门的要求从账户中扣转该笔款项
3、对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电力供应中断、火灾、地震等)、意外事件或乙方无法控制的其他情况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4、若发生乙方对于合法有效的甲方指令识别错误或执行错误,则甲方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错误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尽力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乙方应尽快调查处理并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采取补救措施,对于因乙方系统错误而造成的甲方直接财产损失,乙方应依法予以赔偿,但对于任何间接损失、履行利益、后果性损害、非财产损害、乙方于错误发生时不可预见的损失以及因甲方未能及时通知或及时采取措施而导致扩大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同意,乙方可对本协议及她理财基金服务使用规则进行单方变更,以乙方官方渠道发布的公告为准。如甲方在公告之日后继续使用她理财基金服务,视为甲方已接受上述变更,相关条款根据该等变更而自动作相应修改,双方无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2、乙方通过她理财平台官方渠道发布她理财基金服务相应公告内容的,自发布之日起视为送达;涉及本协议修改的,自发布之日起本协议自动修改。甲方应及时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并严格遵守,因甲方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她理财基金服务,如涉及收费内容的变更,会在收费前10个工作日通过她理财平台官方渠道发布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送达,如甲方在公告之日后继续使用她理财基金服务,视为已接受上述变更,相关条款根据该等变更而自动作相应修改,双方无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1、乙方通过指定客户服务号码向甲方提供服务,通过她理财平台或合作第三方提供她理财基金服务申请,仅通过她理财平台提供她理财基金服务的进度查询和基金服务。因甲方相信欺诈电话、短信或虚假网站而将她理财基金服务信息泄漏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部门规章与命令和有关国内行业惯例。在本协议下发生的相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部门规章与命令和有关国内行业惯例的规则协商解决。
4、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5、本协议是乙方的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的补充而非替代文件,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时应遵守电子银行章程、业务规则和已签署的所有相关协议,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规定。
6、本协议自甲方在她理财平台申请确认起生效,至甲方基金账户注销后终止。本协议生效不视为乙方确保为甲方开立她理财基金服务。协议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交易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