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夫妻要不要明算账?
亲夫妻要不要明算账?
文/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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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了@二小姐不乖 的离婚后被负债300万,婚姻法24条是否是恶法? 第一感觉是有时候法律看起来就是那么不近人情,第二感觉是法律是从保护债权人角度出发的,第三感觉是要防火防盗防男人。
在群里也和别人聊天,据说在英国的法律地这样的,如果是夫妻二人共同的债务,必须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而且一般情况下会有律师在场的。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是,我们国内大部分人的法律意思其实是比较淡漠的,从来不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虽然说法律有时候也并不能保护自己。可能大部分人只有在打官司的时候,才会想到要请一个律师吧?很多时间,合情不合理,面对法律条款,总能给自己以深深的教训,但是为时已晚。
正好呢,最近有个同事在闹离婚,男方是个富二代,两人已经有个一岁多的孩子,但是已经走到了离婚的地步。现在涉及到的就是财产的分割。我们这里房价均价大概也就是七千左右吧,男方买了房子180万,全款付清。对于我们这种工薪阶层来说,肯定算得上是豪宅了,房产证上写得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具体产权份额不详,因为现在本地办理产权证时会写明双方各占份额的,我想可能就是各占百分之五十吧。而且男方家里还出了130万装修款,现在房子没有装修,钱是打到女方卡上的。现在离婚,最大的问题就是财产的分割!
当你作为一个局外人来看时,你会怎么想?从情理上来说,显然男方家里出的钱很多,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肯定也付出了感情,付出了青春,付出了劳动。但是其价值肯定达不到130+90=220万这么多吧?我们在聊天时都在说,可以给几十万给女方作为补偿。这样是比较合乎情理的。
可是当你面对法律的时候,以我的一些知识,房产证上既然写了两个人的名字,那么肯定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按照产权证上的份额划分是毫无疑议的。男方父母打到女方卡上那130万怎么认定?如果是父母当初借给孩子们的,是不是有证据证明?由此可以想到,别说是亲兄弟明算账了,有时候亲父子也要明算账的,虽然中国传统习惯来看,父母的最终都是孩子的,早给晚给都一样,但是你碰到这样的事情的时候,有一张借条,马上就变成了夫妻共同债务了对不对?至少这一百三十万还属于男方的父母。可是目前来看一定是没有借条这一说的,那么问题又来了,如果是父母给子女的赠予,明确是给某一方的话,那就是算个人的财产,如果没有明确,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有罪推论来看,老人把钱打到了儿媳妇卡上,儿媳妇完全可以说是这是老人给她的个人财产,完全可以说你男方家能证明不是给我个人的吗?如果装修的这个钱,是在婚前打到她卡上的话,那就更麻烦了!连个借条都没有,女方可以说是彩礼云云。这种情况下,打官司赢的可能性也是非常渺茫。
我们经常说谈钱伤感情谈钱伤感情,可是当伤感情的事情真得发生时,就不得不坐下来谈钱了。当初结婚的时候肯定也是抱着终其一身的心态来的,我们就不去小人地猜测女方的动机了,可是婚姻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有些人互相宽容撑下来了,而有些人就不得走到了分道扬镳的路上,而有些人真是落得个人财两空,对于一个无过错一方来说,这样的结局毕竟是让人不忍。
作为一个局外人来想,如果我要是真因为感情而分开了,我一定是只拿回属于我创造的那一部分,而不会想着分对方那一部分,又或许,因为我嫁得不是豪门,之所以视金钱如粪土,只不过是因为自己从来都没有拥有过太多的财富吧。又或许,你能够不受金钱诱惑而昧掉良心,只是因为金钱不足够地多?总之,我们为之不忿。
近段时间,一直在看大家写的CFO征文,可能因为小她里都是女性财蜜吧,觉得现在还是女方管钱的居多。可是在婚姻关系内,如何算清楚夫妻这笔账?如何能避免在万一到分家时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可能也不是每个人都想过的问题。
格格自己想了一下这个问题,觉得是不是应该这样:
1)公开——作为家庭的管账也好,还是家庭成员也好,对于家庭的财务收入要非常清楚,比如收入有几块?收入的大概数额是多少?家庭的资产配置情况如何?对于家庭的开销要有大致了解,大概要知道每年的大头开支在哪里。都知道中国是个人情大国,关于夫妻双方的各自人情开销,如果大额的话,也需要进行商量,要双方同意才可以。
2)公平——小家庭可能每年都会给夫妻双方父母一些钱,最好能够做到双方公平,当然了,依据各自原生家庭的情况,可以适当倾斜,但一定是能够在自己小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对方心理承受能力之内的才可以!不能说不管她的感受,我就是要帮助我父母甚至是无条件地帮助我的兄弟姐妹去!
双方在自己开销内,也要基本在同一水平上,女人买得东西可能会更多一些,但是给男人买东西时也要考虑人家在哪个档次。
3)难得糊涂——但是对于日常生活中的那些琐碎花销则不用太计较,意思是说不用去查CFO的每笔记账,也不用纠结于她又给自己买衣服买鞋子了。女人则不用纠结于男人又跟狐朋狗友出去聚会了,又抢着买单了之类。其实不管男人女人,在外面,都喜欢要个面子啊!我们平常把功课做好了,他自然会有个度的!
@有吸管咩 重新艾一次,你好火眼金睛呀。。
以我的经历来说夫妻最好是明算帐比较明智合理!我的头次婚姻钱是归我管理,但我只是记了个流水帐并没有分清楚前夫和我的收入,也就是说我们二个人的收入混在了一起记了,然后家庭支出也是从这一个帐里支,这样到最后离婚时我前夫坚持他挣得多就得多分,而当时我挣的钱一点都不比他少,只是工资上比我没有他多,但那时我每天晚上兼职打字收入,白天上班还组织业余班,管理高自考班和辅修班,寒暑假也是我一个人组班收入相当高,我的额外收入早就高于我的工资收入了,要仔细算来我比他的收入高多了,但离婚时他就只说工资收入,因为我的其他收入我也都混在一个帐本里了,那时还全是用笔记,要想把十七年的收入帐我和他的全部分离出来很难,并且前面几年的帐本我都丢了,所以离婚时他就把房子要走了,那房离婚时的市场价是17万,他只给了我5万补偿款,我们二个人的存款当时有26万7千,他就拿走了13万7千,给我了13万,而给我的13万里含有5万我的股票投资(当时投票市值只有7千了但他按5万分给我的),然后孩子归我,他只给孩子每月300生活费,其余的孩子的开销他让我先垫付然后再找他要一半的钱,所以在前一次离婚时我由于记帐不清导致了我个人财产损失严重。
我现在这段婚姻我吸取了那次的教训,所以帐记得特别清楚,我的帐是用EXCEL表记的,总共有好几个帐。总共有七个帐目:我为家庭支出帐(含我为家庭购物钱含二部车),他为家庭支出帐(含他养二部车花的钱,给的家庭生活费等支出),我送他礼品帐,他送我礼品帐,他自己的存款,他给女儿的钱数,旅游开支帐这七个帐目,现在如果要是离婚的话我们帐目清楚,婚前我们已经订好了协议,谁花钱买的东西归谁,他每月出家庭生活费我做家务,家庭财务制度为AA制。
像姐姐学习~
第二次理智多了:)
抽空跟个贴吧,现在忙会
记得原来好像看过一篇文章,新婚姻法好像说房子如果是男方出资,就算写了女方的名字,貌似房子也是属于男方的,和女方无关。
感谢格格姐艾特我,抽空来跟帖,我赞同亲夫妻明算账这个观点~
至少 我这边的老外 父母很少给支助买房子
我一个同事有个100多平的 公寓 他后来买了一个小的 说那个大的准备卖 当时他的儿子在那里住 我说那你儿子怎么办 他直接说 他儿子出去租 那房子是他的 是他自己赚钱买的 他儿子应该也自己赚钱去买 所以大多数都是不会赞助的 及时真的有赞助 也是直接银行转账 有证明的
一般孩子都会还
再说 还有很多婚前财产证明呢
国内人对这方面意识确实很淡薄
需要时间 中国几千年 文化 传统 就是这样啊
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还是觉得应该记好账。起码有纠纷时,各人的付出一目了然
算清楚一点好。因为我个人认为,爱情根本就不可能是永远存在的。你爱我,我爱你的时候大家都好说话,一旦爱情不存在了。撕破脸的样子你想都不敢想。男人,女人都该为自己留一手。但是不要去贪图本不属于你的东西。因为我觉得男女平等,女人的青春是青春,男人的青春。也是青春
我和LG的账大多是分开记的,虽然他的钱我都一清二楚,但这样对他来说,比较有赚钱的动力。
是呀,离婚前我前夫除了限制我交友限制我出门还不让我当主任以外在家里他还是很爱我的,他挣的钱全部交给我管理,每次出差和出国他的箱子里全是给我买的衣服和香水等用品,反而给我儿子买的少,我的全套金首饰也都是他给我买的,我跟他在一起生活就是感觉他限制我太多让我精神上很压抑所以才离的婚,没想到真到了离婚时他可真能算计,本来我只是烦他限制我自由离婚的,但离婚以后我很讨厌他这个人了,现在见了他也不愿意理他跟陌生人一样。
看到姐妹们讨论的这些,对于刚结婚的我倒吸一口冷汗…不知如何是好。婚前,因为我们买房子原因,把爸爸给我陪嫁的15万通通用来买房。房子55万一次性付款。男方35万。爸爸又另借我5万。现在房子合同写的是公公的名字。说过两年才办房产证。据那意思也是会写公公名字。而对于新婚的我不知如何开口应写我名。老公是个大孝子。他买房一毛没有,我觉得他也不敢开口。…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