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资产遇上离婚
当资产遇上离婚
文/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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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天被某宝的撕X大戏充斥着,看着人家的恩爱,也曾深深羡慕,不说到底谁对谁错,也许大家对于明星的关注度过高,使其剧情不断反转,在满足大家八卦的同时,咱们还是从理财的角度来看看,当有一天我们不得不面临婚姻终结时,关于财产的那些事,至少不会人财两空!结婚的时候,我们当然是抱着白头偕老的想法去的。
小她里也常有财蜜因为彩礼问题而分手的,按照我国传统习惯,通常在婚前,男方要给女方下聘礼,现在就叫彩礼了吧!彩礼是一种赠予,以结婚为目的的,女方接收了彩礼,并最终结婚了,这个赠予就有效了!而彩礼大多数为婚前行为,不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从法律上讲彩礼归受赠人所有!我们看电视时,在古代哪个大家闺秀不愿意嫁给某恶霸时,就不会要人家的聘礼,这是诚信和自律!
现在不少人在恋爱过程中,也会因为爱情送对方一些礼物,其实礼物就是赠予啊,后来即使由于种种原因分手了,你想要回来,那也得看人愿不愿意给,不给你,你也不会受到任何法律保护!所以在恋爱过程中,也不要送超出自己经济范围内的贵重礼物,如果送了,将来分手时便也无须肉疼!
现在结婚不比从前,一般都会要房子先,而天朝房价大家有目共睹,一定是资产中的重中之重!
如果房子是在婚前一方全资购买,那就非常清晰地属于购买一方!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就要看具体情况啦!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前,出了购房资金,则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予,如果是在婚后出资,除非有证据证明明确赠予自己子女,否则就是对小夫妻双方的赠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房子,且产权登记为子女,则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予,如果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可按出资份额共有,或者另外有约定的证据!
以上说的是全款,现在一般都是首付+贷款,那么父母首付那部分可以按照上面的进行界定,如果房子产权婚后登记在小夫妻双方名下,小夫妻共同还贷,便是夫妻共同财产!
除了我们的工资外,还有公积金是我们的收入!这个算不算共同财产,唯一的界定就是是否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分割财产时只考虑婚后那部分,如果不能提取,还需要以其他方式给对方补偿!
也就是说,要计算出两个人婚姻关系中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总额,再进行分割。如果住房公积金因某些原因无法提取,可以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差额来给对方补偿。
宝宝八卦中还谈到公司股权的2次变更。关于夫妻公司如何处理?工商登记中注明的双方投资比例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财产比例,如果有证据证明登记注明的比例只是形式上的需要,则应按真实情况去处理。
夫妻公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收益都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个比较有意思的法律规定,一方在体育竞赛中获得的奖牌和奖金归个人所有,正好现在是奥运会期间!个人觉得这个收入也不过是一种特别的职业收入而已,不知为何如此例外?
关于保险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分红型保险和养老保险,在投保人购买之时,一般都是以夫妻一方名义作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而且也是用共同财产去缴纳保费,所以这类显然属于共同财产。
但是,人身意外险是较有争议的一点。以前有个案例,一个人因患病获得了公司为其投保的人身意外险赔付的保险金,在离婚时被判为了个人财产。
夫妻就是一个共同体,有钱一起花,有债一起背。法律规定,债权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如果不服,就必须举证,证明他们约定为个人债务。这个规定当然是从保护债权人的角度出发的,而且免去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而事实上是证明约定为个人债务是相当困难的事!可怜有些人婚内未享受,离婚一声债!
当感情不在时,我们至少保住属于我们那部分物质吧!
之前在网上搜到这么一段,不知道我理解正确没有,想咨询下哪位姐妹懂的: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房子写夫妻二人名字,房产证上没有明确标出份额,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如果离婚,房子是二人平分,还是房子归男方,贷款部分平分呢?
这两天王宝强的新闻比奥运还火
我家情况是婚前买房,公婆出了点钱,但要求房产加上自己的份额,不赞同加我这个媳妇名字,也是醉了。。婚后我还跟老公一起还上两万多的月供。。。后来我父母就提出不加名字那就去公证局公证下贷款部分是夫妻共有财产,不知道这样做法律认可不认可啊?
M
商业分红型保险和养老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会吧?受益人是谁就谁领钱吧?
如果是正规银行或者贷款公司借款,你婚后都是需要提供结婚证的,并且双方签字确认。如果是跟个人借,又分为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债务是否双方知悉。
姐姐也是坎坷
遇上这样精明的公婆也是醉了
说的非常在理,学习了
写她一个人名字
要老公还贷
恶心死人
我是不会还的
唉!
我男朋友买了房,自己贷款和付了首付,写了我们两个的名字,这样房子我占多少份额的
婚后还贷部分